葫芦岛新新家园以物抵债资产
拍卖要素
公告披露起拍价
¥ 125,150,000
评估价
公告未披露
保证金
¥ 25,030,000
加价幅度
¥ 100,000
公告与说明
平台公告披露拍卖公告
平台公告披露拍卖公告(商业用房) —将于2026-08-01 09:00在—公开拍卖以下商业用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2号楼1-4栋,建筑面积:约25209.48㎡ 产权证号:—,房屋用途:商业 起拍价:¥125,150,000.00,保证金:¥25,030,000.00,加价幅度:¥100,000.00。 二、看样安排 自—起至2026-08-02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请与本院联系。 三、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2. 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3. 商业用房可能存在租赁关系,请自行核实。
信息发布(招商推介)
平台公告披露信息发布(商业用房资产信息)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现面向市场发布以下商业用房资产信息。 一、项目概况 坐落: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2号楼1-4栋,建筑面积:约25209.48㎡ 产权证号:—,房屋用途:商业 资产现状:— 二、资产特征 1. — 2. 商业房产、抵债资产、面积较大、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 三、权属与披露 - 权属状态:实物物权 / 抵押品信息(按尽调口径区分) - 信息披露:已掌握信息 / 应披露待核实信息 四、意向征集 诚邀有意向投资者与机构洽谈,欢迎实地考察。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发布单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 ※ 本信息仅为信息发布,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以正式拍卖公告为准。
瑕疵说明
公告披露1、转让方此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抵债资产,目前尚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转让方按照抵债资产现状进行转让,竞买人需自行对抵债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转让方不对抵债资产实际情况做任何保证与承诺。 2、除转让方已缴纳的税费外,该抵债资产转让前所欠缴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滞纳金等)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需自行对抵债资产所欠缴的各项税费进行调查了解,转让方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 3、转让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应付费用。 4、转让方按合同约定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等变更手续。竞买人需自行对过户程序以及所需各项费用进行调查了解,转让方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 5、如标的资产无法办理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到的转让价款无需退还,且受让方需履行与转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6、受让方需在竞价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若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按期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未按期足额支付尾款则转让方有权扣收保证金。且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竞买人需补足此差额,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 7、竞买人未付清抵债资产转让价款前,抵债资产不予交割。 8、此次处置的标的资产为抵债资产,目前尚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存在欠付房产税及滞纳金、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契税、印花税等情况,除转让方已缴纳费用外,其它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需自行调查了解,转让方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 9、抵债房产目前为无证房屋,竞买人需自行调查了解情况,转让方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 10、抵债房产目前被阳光家居广场占用,竞买人竞得抵债资产后需自行负责房产清退相关事宜,转让方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 11、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受让方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12、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方此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或表述误差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资产与本公告及资产转让协议列明的资产实际情况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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